2022-4-21 返回列表
汽车租赁公司行业的开始以及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
一、我国汽车金融经历阶段
1、阶段-起步阶段,1995年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参与汽车消费信贷业务,出现一些问题,直接被央行叫停;
2、第二阶段-增长阶段,1998年到2003年,1998年9月,央行出台《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》,随后又下发《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》;
3、第三阶段-调整阶段,2003年下半年-2004年7月,因车贷险赔付率持续居于高位,2004年3月保监会暂时叫停车贷险;
4、第四阶段-发展阶段,2004年8月到至今,2004年8月,《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,中国家汽车金融公司-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,标志着汽车金融公司主导的专业时代的到来,
同年10月银监会出台《汽车贷款管理办法》,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得到进一步规范。
二、汽车租赁公司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
1、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。
汽车租赁公司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,目前很多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这两个证书,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,否则常常会出现汽车租赁公司欺诈消费者的情况。
2、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。
有很多的汽车租赁公司在租赁期间是不限制公里数的,有的公司限制日行驶里程应在150公里以内,租车人可根据实际情况,比如车况、租金、车程等进行权衡和比较,
选择综合因素比较合理的租车公司,并在合同中对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给予约定。
不同的租赁公司收费的标准不同,有的是按照天收费,24小时为一个收费段,但是也有的是按照公里数收费,而且还设定了每天的公里数,超出公里数也要额外付费。
3、在租赁前务必详细了解车损情况、第三者责任和盗抢等条款细节。
租赁的汽车正常情况下投保四种基本险,包括交强险、盗抢险、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。但有一些租赁公司为了降低成本,往往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只投保交强险,出了事故后,
租车人很有可能面临承担赔偿的风险。所以,在租车时,要问清楚车辆的投保情况和合同的附加条款,对约定不明尤其是责任约定不明的,要加入附加条款,保障自己的权益。
4、为避免因租车人原因不能及时还车,导致与租车公司发生争议,租车人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。
5、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,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。
6、签订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,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。
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,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。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,例如车体有无划痕、车灯是否完整、车锁是否正常等。然后检查车辆备胎及更换备胎所需的工具,
最后进入驾驶室内,检查油表、刹车、空调的运行状况,并进行试驾,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。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,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,如果出现损坏与记录内容不符的,需要客户支付赔偿费用或从押金中扣除。
7、检查行驶证、交强险:租车前,要检查前挡风玻璃右上角的行驶证年检有没有过期,如果过期,那么被查到可能被扣车,引起不必要的麻烦;
8、检查外观是否有凹陷、油漆剥落要仔细检查车辆原先是否有凹陷、油漆剥落的情况;
9、另外,在租车前,简单试一下车辆,主要是检查刹车灵不灵,启动是否平顺,制动灵不灵;
10、车时注意服务条款:电话、网络租车时,注意里面的服务条款,哪些是自己不能接受的,提前和工作人员沟通,另外约定相关事宜;
11、择大型汽车租赁公司:大型汽车租赁公司的体系比较完善,在汽车交接时都会仔细检查,一般不会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租给租赁者。即使是租用的汽车在半途发生了问题,也能有较好的24小时抢修、救援等保障服务。